【語文中心轉知】有關我國各級學校辦理境外生華語文教學應使用正體字案,請各單位查照辦理。

 

有關我國各級學校辦理境外生華語文教學應使用正體字案,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本部自92年起即將推動正體字列為重要政策,並持續對外推動正體字華語教學,以彰顯我國文化特色及傳承正體字文化內涵。

二、為維持教學之一致性及正體字學習環境,貴校辦理境外生(含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生)華語文教學課程時,應以正體字作為教學及學習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