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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中心徵才】誠徵華語兼任教師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語文中心華語組華語教師聘任規格表

2025.08.11

序號

項目名稱

說     明

1

職務名稱

語文中心兼任學季班華語教師

2

人  數

兼任教師1

3

性  別

不拘

4

待  遇

兼任教師鐘點:新臺幣450-650元為原則(依班級人數、教師學經歷及年資敘薪)

勞(健)保

5

工作內容

華語課程教學,擔任本中心學季班華語課程教師,每週授課至少12-18小時。

6

報名方式

  1. 個人簡歷含簡單自傳(請用電腦繕打A4規格並附上近照一張)
  2. 畢業證書影本。
  3. 華語文教學年資或教學時數證明。
  4. 請提供《當代中文課程》第一、二冊任一課之教學綱要乙份。
  5.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外語能力或其他相關證書)、教學影片檔尤佳。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7

報名資格

一、基本資格:

  1. 我國國民(具國民身分證)
  2. 學士學位以上畢業(需提供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碩士學位()以上 尤佳
  3. 熟悉Word文書處理、Excel資料處理能力。
  4. 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負責盡職,重視團隊合作
  5. 配合度佳、個性樂觀,並具良好之溝通協調能力與行動力。
  6. 優先考慮我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原住民身分者,唯須經本校用人單位評定具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進用。

三、專業能力及條件(以下擇一):

  1. 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2.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 
  3. 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第五條第五款規定三項中任一項。
    1. 具備國內外大專校院碩士以上學位,並具有本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具備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
    3. 具備國內外中國語文學、臺灣文學或語言教學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並於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一百二十個小時以上之課程,獲有證書。

4. 具國內、外教授華語經驗者尤佳(需試教)

8

備註說明

  1. 預定報到日期:11491日起聘,得視徵聘進度調整。
  2. 甄試方式:華語教學50%(請準備10分鐘華語課程試教)、主管面試50%,面試後圈定約用人選,面試日期預定於822()
  3. 聘任期間:11491日至1141130日止(與學季相符之定期契約,依教學考核及課程狀況予以續聘)。
  4. 備取人員:三個月內遇缺以備取人員直接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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